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今日(9日)舉行聯席會議,衞生防護中心總監林文健、兩個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和許樹昌會議後將會見傳媒。

許樹昌指,科學委員會就外防輸入措施作出討論,建議來自非高險地區的海外入境入士完成接種兩劑疫苗超過14天、接受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並測試抗體的IGG及S蛋白含量後,檢疫期可減至7天,及後再接受7天自我監測,期間2至3天接受一次檢測。而曾經確診新冠肺炎人士,復原後已接種一劑疫苗,亦獲接納。

經常來港者的抗體測試有效期為3個月。入境人士須接種本港認可的科興疫苗或復必泰疫苗、附合世界衛生組織或國內批准許可的疫苗、或有科學數據及文獻證明有效的新冠疫苗,如俄羅斯的「衛星五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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