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睇相佬」的65歲男子被指去年10月於牛頭角彩福邨旁觀他人聚賭,遭警方票控違反禁聚令。他否認控罪,今在觀塘法院受審。無律師代表的老翁自辯指自己當時僅路過,因遇到認識的街坊而駐足聊天,強調自己與聚賭人士保持超過4米距離。裁判官鍾明新認為警員的證供並不理想,控方無法排除老翁說法的可能性,終裁定他罪脫。

被告今自辯時稱自己任職「睇相佬」,住在彩福邨附近的屋苑,當日沒有參與聚睹,僅站在距離聚賭人士4至5米外的鐵欄杆旁邊與街坊聊天。他憶述遭票控後,即場質問警員理據何在,但獲對方回答「有唔滿意上庭同官講」。

鍾官裁決時指,警員作供時回答遲緩,亦無法說出為何會注意被告,加上控方不能推翻被告的說法,不排除被告可能是路過,並與聚賭人士保持距離,故裁定被告脫罪。

控罪指,65歲被告曾繁華於2020年10月7日,在牛頭角彩福邨彩喜樓外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控方指當日一支警方小隊接報到現場打擊屋邨違法聚賭,發現多人圍在一起玩啤牌,故上前截查他們。當時站在一旁的被告最後遭票控違反「限聚令」。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