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呼籲已登記功能界別選民 留意查訊信件
06月24日
根據《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九個功能界別的選民基礎現已改為只由團體選民組成,即原有的個人選民已不再符合資格在這些功能界別中登記,受影響的個人選民在收到查訊信件後,無須回覆選舉事務處。但若選民符合其他功能界別的登記資格,則須在特別選民登記安排截止日期,7月5日或之前提交登記申請,才可於另外一個符合資格的功能界別登記。
至於其他功能界別的個人選民及團體選民,如收到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查訊信件,必須在7月5日或之前,提供有關登記資格的有效證明或文件,並按信上的指示透過郵寄、傳真或電郵回覆,方可保留功能界別選民登記,
九個功能界別包括地產及建造界、商界(第二)、工業界(第一)、金融服務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進出口界、紡織及製衣界、批發及零售界和飲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