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剷車司機在4年間5度非禮及強姦12歲親生女兒,包括要求女兒手淫、口交及服用避孕藥,女兒因父親比母親給她更多零用錢而選擇與父同住,父女性交時曾使用性玩具,父親每次知道女兒與男子交往時亦會暴躁如雷,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非禮、強姦、亂倫等6罪罪成。邱智立法官今午於高等法院指事主案發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被告自私禽獸行徑在女兒心中留下了永久深遠烙印,徹底摧毀了女兒童年,影響一生,罪行令人髮指,終判處被告監禁20年。

邱官引述報告指事主案發後患上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精神緊張情緒低落,時會自責煩燥,無故發怒,又失去自我,以煙酒減壓,曾幻想殺死父親,顯示案件為事主自我形象、自我認同及與男性交往留下烙印。

邱官判刑指涉案罪行令人髮指,本身已經非常嚴重,侵犯女兒更加加重案情,直斥被告不只不履行父親責任,更濫用女兒信任,自其12歲起侵犯對方,作為自己性慾發洩工具,摧毀了其童年。邱官續斥被告行徑禽獸自私,令女兒留下深遠的烙印,致其無法與男性發展親密關係,影響一生。邱官反問被告會否午夜夢迴,為此事自責慚愧。最終邱官非禮罪判囚2年,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2罪分判囚3及3年半,強姦2罪判囚14及12年,亂倫罪判囚6年,亂倫罪外刑期同期執行,共囚20年。

49歲剷車司機被控於2015至2019年期間,在葵涌2個單位及內地福建省漳州市雲霄縣某房屋,1次非禮 X、2次對 X 作出嚴重猥褻行為、3次強姦X及一次與X 亂倫。陪審團裁定被告1項非禮、2項嚴重猥褻行為、2項強姦、1項亂倫罪成,另裁定1項強姦罪脫。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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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