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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美國重要聯邦參議員致函美國總統拜登,促請他依據兩人所提出、去年已通過的「香港自治法案」,對造成香港《蘋果日報》被迫停刊的對象實施制裁,並暗示其中包括外國銀行。

根據路透社取得的信函內文,參院銀行委員會共和黨籍資深成員圖米(Pat Toomey)和民主黨籍成員范霍頓(Chris Van Hollen)引述路透社5月一則報道,指時任香港保安局局長、現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致函「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及英國滙豐銀行(HSBC)與美國花旗銀行(Citibank)分行,威脅兩銀行若和黎智英在香港戶頭有任何往來,將面臨最高7年徒刑。信中還說,李家超下令兩銀行分行凍結黎智英的帳戶,而「它們似乎已這麼做」。

信件又指出,本星期較早時約有500名警察突襲搜查香港「蘋果日報」的辦公室,並拘捕報社高層;其後香港保安局下令「蘋果日報」往來銀行凍結報社資產,這些事件「直接造成報社關門」。

圖米和范霍頓表示,他們提出的「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要求美國國務院向國會指認「實質造成香港人民無法享有集會、言論和出版自由或獨立法治」的任何外國人士,包括外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