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連鎖日本餐廳板前壽司前會計部經理在2005年至2007年期間,偽造銀行存款單「穿櫃桶底」逾2400萬元,被公司揭發後潛逃到內地,2016年聲稱為照顧兒子而回港。50歲男經理早前承認6項盜竊罪,法官布思義今早在高等法院判處被告監禁6年8個月,直斥其行為「絕對可恥」。

布思義法官指被告解釋指因在澳門賭博欠下巨債而犯案,事後畏罪離港,惟現已感到後悔。布思義法官判刑指被告憑藉其職權,長時間多次蓄意犯案,案情中最嚴重之處為違反誠信,涉款達到2400萬,為偽造帳目的可恥事例,幸好對餐廳未造成影響。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布思義法官遂6罪分別判囚4個月到6年,大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6年8個月。

50歲被告唐智靈被控於2005年8月5日至2007年9月21日期間,偷竊板前集團旗下6間公司逾2419萬元。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