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涉拳打警長及抗警 被告曾大叫:「做咩捉我,我咩都無做過」
06月29日
控方傳召聲稱受襲警長招敬聰作供指,案發當日目睹在西洋菜南街近亞皆老街有約20至30人聚集。招聲稱現場有十多名市民包圍身穿警察背心的警員,並強調警員均有展示委任證。
招續指,一名身穿黑口罩、黑衣物、身形高大及健碩的男子,即被告陳正男在他面前出現。招向被告表示「警察,向後褪」,被告沒有理會欲繼續走向招。招又警告「警察,褪開」,被告回應「咩呀」並目露兇光,右手揮拳打向招的左面腮骨。招大叫「襲警」及嘗試以雙手捉住被告,向被告指「依家拉你襲警,唔好郁」,被告繼續掙扎,其他警員上前協助,雙方一路糾纏至亞皆老街Apple Shop時裝店外,把被告制服,其間招與被告雙雙倒地。招向被告以襲警及拒捕罪宣布拘捕,事後手腕有輕微扭傷及擦傷。
招在辯方盤問時指,當時部分人合作,在警告後往後退,但被告「反轉企出嚟」,並逐漸迫近招。招又形容被告拳打他是「一剎那」的事,招「定一定神」後捉住被告,被告掙扎時「手舞足蹈」,不停擺動身體。
辯方質疑,被告當時剛從亞皆老街過馬路至案發地點,一直在人群旁邊,並非如招所言離開人群去向招,招不同意。辯方於庭上播放由警方拍攝的片段,顯示被告被捕過程。辯方指,片段顯示被告被多名警員同時捉住,並推向時裝店外,非如招所言一開始由招一人捉住,再由其他警員上前協助,被告被捉住時曾舉起手示意「咩都無做,好似投降」。招不同意,指被告動作為「擋格」。辯方又指片中被告首先被另一便衣警員在右方伸手箍頸,招在被告前方上前捉住他,當時被告與行人面向同一方向,並非如招所言離開人群。
辯方另質疑,被告當時被數名警員包圍推向時裝店,並無機會反抗,招亦無機會給予警告;招突然把被告手扯向後面,扣上手扣。被告大聲問「做咩捉我呀,我咩都無做過?」被告被警員向後推跌,才與招倒地,被告被捕後曾抗議指,「我企喺度啫,話我襲警,痴線㗎」。被告突然被扯手後才掙扎,亦無打算逃走。
36歲健身教練陳正男,被控一項襲警罪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罪。控罪指,他於前年 7 月 7 日,在旺角亞皆老街 24 至 26 號地下外,抗拒及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即警署警長 50657。
法庭記者:王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