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伍宜孫書院及善衡書院3名職員,疑在小型工程投標過程中,隱瞞與一名裝修公司東主的關係,並使用其他公司的虛假報價單,令投標過程合符中大規定的競爭性,東主終在價低者得原則下,承辦了總值逾220萬元的小型工程訂單。4人被控偽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串謀詐騙等罪,其中原本選擇認罪的梁祐誠在其他人經審訊被裁定罪脫後,申請推翻認罪答辯,今在區域法院獲沈小民法官批准。案件押後至2022年3月9日提訊,以待控方就罪脫被告案件提出上訴。

沈官指出,梁僅與首被告彭兆衡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針對兩人檢控基礎基本上沒有差別。因此在彭被裁定罪脫的情況下,梁的認罪意向是否妥當則有爭議,故為了維護公義原則,批准梁推翻認罪答辯。

沈官裁決指,根據中大職員證人口供,中大商務組默許在工程施工後才補上補價單的模式,知悉報價單虛假及不具競爭力,不會令人相信為真文書,故裁定偽造罪脫。

被告依次為公司東主彭兆衡(38歲)、院務主任李珮珊(43歲)、伍宜孫書院行政主任石曉風(40歲)及善衡書院二級計劃協調員梁祐誠(36歲)。彭被控5項偽造罪,另分別與石及梁被控2項串謀詐騙罪。而李則被控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屬交替性的欺詐罪。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