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表示,兩人因違反強制檢疫規定,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監14日。

案情指,涉及首宗個案的41歲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但她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3次離開其檢疫地點。她就三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同期執行。

至於涉及第二宗的47歲男子,同樣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他同樣在檢疫令屆滿前,於5月兩次離開其檢疫地點。他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14日,同期執行。

衛生署發言人指,截至今日為止,共有150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周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