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數碼化經濟下「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BEPS)的風險,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昨日公布國際稅務改革框架方案,冀以更公平的方式分配大型跨國企業利潤的徵稅權,以及制訂全球最低稅率。全球共130個稅務管轄區包括香港已表示接受有關方案。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貿中心,向來支持國際社會提高稅務透明度和打擊逃稅的工作,並採取行動予以配合。歡迎國際社會就方案的主要原則大致達成共識。陳茂波解釋,香港的中小企不會受到BEPS 2.0方案的影響。至於該方案涵蓋的大型跨國企業,港府會致力維持本港簡單並具透明度的低稅制,減低企業的合規負擔。

港府去年6月成立諮詢小組,小組將於經合組織敲定方案技術細節後盡快向政府提交報告。政府會仔細研究報告的建議,並就具體應對措施諮詢持份者的意見,以推展相關的立法工作。

BEPS 2.0方案分兩部分。第一部分針對全球營業額超過200億歐元及利潤率高於10%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包括數碼企業),有關企業部分利潤的徵稅權將會分配予市場所在的稅務管轄區。第二部分為全球最低稅率,針對全球營業額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若有關跨國企業集團在某一稅務管轄區的實際稅率低於全球最低稅率(不低於15%),其母公司或附屬公司須向所在地就差額繳納額外稅款。經合組織的目標是在今年10月前敲定BEPS 2.0方案的技術細節,並在2023年實施有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