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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一名男子用刀刺傷警員後自殺,警方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網上有人聲稱兇徒是「義士」、「烈士」、「勇士」等,又有人號召到案發現場擺放鮮花香燭。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社交網站表示,無論從良知道德上,或法律法規上、社㑹責任上也不應表揚犯罪行為,希望市民不要以身試法,更不要向下一代灌輸錯誤訊息,荼毒小朋友

湯家驊向傳媒解釋,以「烈士」、「勇士」稱呼疑兇,違法風險很高,指《港區國安法》條文列明的宣揚恐佈主義,字面意思是宣傳或表揚都算違法。他說,如果疑兇是因為政治原因而襲警,有機會干犯恐佈活動罪,而表揚這種行為的人有機會干犯《港區國安法》。

至於獻花行為,湯家驊認為可以辯解為出於同情心,犯法風險較低,但不值得冒險。

湯家驊又指,條文並無規定針對對象必須是警員或官員,理論上只要是為了政治主張而意圖威嚇公眾,都算是恐佈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