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公布,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其中1個檔戶的鰂魚樣本含有孔雀石綠,違反有害物質規例。中心會知會業界、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食安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從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1個檔戶抽取上述樣本作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孔雀石綠,含量為10億分之1.72。

食安中心已知會涉事檔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產品。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和分銷情況。發言人提醒業界,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孔雀石綠是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惟對人體有害。目前,很多國家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孔雀石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