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報道指,亞洲互聯網聯盟曾經私下去信香港特區政府,表明如果當局繼續推動將「起底」刑事化,包括Facebook、Twitter、Google等科技企業可能停止在香港提供服務,以免在港員工面臨刑事起訴。但聯盟今日表示,無成員表示過會拒絕在香港提供服務,僅對港府修例表示關注,認為有關報道並不準確。政府發言人強烈反對外國媒體以斷章取義的報道混淆視聽。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近年社會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為猖獗。社會強烈要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把「起底」行為定為刑事罪行並加強執法。因應過去處理「起底」個案涉及的調查及檢控實際經驗,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與私隱公署正修訂《私隱條例》,以更有效地處理及規管與「起底」有關的行為。過程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例,以便就「起底」罪行的定義、刑罰、舉證門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法定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權力等事宜作出切實可行的修例建議。

政府發言人重申修例只涉及打撃「起底」行為和賦予私隱公署執法權力,罪行範圍界定清晰、具針對性且目標明確,並在保障私隱和保障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合適平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目標是在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打擊「起底」行為的修訂條例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私隱公署一直和相關持份者保持良好溝通,而私隱公署在外國媒體作出報道前,已相約和聯盟會面,了解其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擬議修訂的關注,爭取在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打擊「起底」行為的修訂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