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無業漢為養兒持玩具槍劫百萬金飾判囚8年 官勉「成功嘅爸爸」勿放棄
07月09日
游官判刑前指被告自2007年起從事物流,更每日加班6至11小時,因疫情失業後為么子繼續供書教學,不惜以高息借貸16萬,令經濟處境更困難,其實更失去自制,輸光金錢。
游官續指被告買天拿水犯案,顯示略有計劃,案發前曾經有機會放棄,犯案後幸得店員和休班警員勇敢追截,否則已成功劫去贓物。雖然同情被告,惟判刑不可偏離指引,以保障公平一致,故搶劫罪以12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8年,襲擊罪則由3個月扣減至2個月,同期執行。
判刑後游官語重心長告誡被告約5年後可重獲自由,屆時尚未到60歲,又讚揚被告為「成功嘅爸爸」,並鼓勵被告「唔係世界末日,唔好放棄」,即使家人即將面對更大困難也要相信他們,在困境下也可好好生存,互相好好照顧。
案情指,被告53歲運輸工人李伯榮去年2月13日早上11時許戴著鴨舌帽及口罩,進入旺角亞皆老街六福珠寶,將一樽天拿水潑向陳列櫃,又用玩具氣槍指向店員搶劫,要求店員取出金飾並放入被告紅白藍膠袋,又警告會有其他人在外縱火,另一名職員同時逃出報警。2、3分鐘後被告攜贓物離去,其他店員追出店舖,聯同一名休班警員在亞皆老街通菜街交界制服被告,制服期間被告曾打咬一名店員及休班警員的左右手。
被告劫去74隻金鈪、14個吊墜、7條珠鏈、62隻龍鳳鈪、48隻黃金手鈪,總值195萬4千多港元,最終全部起回。被告警誡下承認在物流公司工作13年,案發前失業,欠下財務公司債務逾10萬,經常接到追債電話非常困擾。案發當日早上被告購買涉案氣槍和紅白藍,在涉案店舖外猶豫半晌後,再次收到追債電話,被告遂決定行劫,打算變賣贓物還債。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3:21
更新時間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