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彩明苑業主立案法團物管經理涉嫌虧空公款案,法團查賬發現疑犯多年來至少挪用半億元公款,包括賬戶現金,並拖欠物業管理費、清潔費,工程費等共逾千萬元費用。法團今日舉行居民大會,商討對策。

房屋經理學會會長余珍提醒,屋苑財務管理不容輕視。除了聘請有信譽管理公司、持牌經理和核數師外,需留意一定要為法團及管理處買誠信保險,以保障屋苑錢財損失。余珍又建議,負責法團財務及簽發支票的委員要定期改選,避免長期倚賴少數兩三人。

余珍強調,在定期的法團會議中財務報告及銀行報表明細不可少。做好應該做的監管工作,盡量避免令屋苑業主蒙受損失。

警方將軍澳警區重案組接手案件,6月30日凌晨以涉嫌「盜竊」,拘捕一名姓黃48歲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