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公共屋邨福利規劃聯盟」於今年5月至6月向243名來自17個公共屋邨、最近兩年入伙的公屋租戶進行問卷調查,探討新入伙租戶的經濟情況。調查發現,逾8成受訪者表示難以應付搬入公屋的搬遷開支。

有67%受訪者搬遷開支超過10萬元,由於未能負擔需向親友借貸;而2至5人家庭的平均搬遷開支為每月收入的8至10倍,就算不吃不喝亦需8至10個月才能清繳。另外,58%受訪家庭表示需要1至3個月才能正式搬入公屋,83%受訪家庭需要在期間同時繳付公屋及原本居所的租金。

去年獲派港島東區公屋的黃女士表示,因裝修、搬屋及轉校需時,一家四口需同時繳付原本居所及公屋租金達3個月,支出達2.7萬元,對於應付龐大的搬遷開支感到吃力。

聯盟成員姚姝雯指,雖然房屋署提供14天免租期,惟大部份個案因搬屋、裝修時間超過14天,未能完全受惠。聯盟建議房屋署應延長免租期至3個月,以及提供搬遷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