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物保育建築師三頭六臂 李仲明笑言似法醫驗屍
07月12日
上月底全綫通車的港鐵屯馬綫,宋皇臺站內展示了建站時挖掘到的宋元時代文物,燈火通明的車站大堂一列玻璃櫃,羅列約四百件包括八卦紋青瓷香爐、藥王像等物品。李仲明起初不評論文物展示方式,之後也忍不住開口:「你見到展示文物的方式……太明亮了。」他指住身旁一道茶色玻璃門,「你從這門後看進去可能更佳,帶點神秘才有氣氛。」
建築群只留一幢似孤兒仔
維也納一個地鐵站亦曾於地底發現中世紀密室遺迹,鐵路設計工程遂繞道,將密室保留並建成車站內的展廳,乘客在入閘前可步入參觀,車站出口的行人路旁亦有原址保留的遺迹,李仲明盛讚:「做得有趣,途人更觸摸到舊磚牆。」
李仲明重視舊事物的氛圍,認為一個建築群若只留一幢,就與「孤兒仔」無異,整個地區地貌一致,才表現到文化背景。「為何中區文物徑不行呢?政府建築以外的舊建築都拆走了,全部只靠牌、舊相片去想像。」
力抗新例保住藍屋全貌
失去作為載體的歷史場景,就難藉建築物去說當代故事,更甚的是,會抹走城市的根:「城市如完全脫離以往的歷史,會變得無個性、無根源,城市中的全部人口似是外來移民。」他提到內地各城亦開始察覺此問題,為GDP增長而倒模式建城,終會落得千城一面的景象。
在香港,做文物保育的建築師寥寥幾人,李仲明入行三十年,當中逾二十年都着力做文物保育工作,其中灣仔藍屋的活化最教他深刻,項目首以「留屋留人」為賣點,二○一七年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區文化遺產保護「卓越大獎」,亦是本港首次獲此榮譽。
其實在藍屋活化之前,李仲明見證過活化計畫的挫敗,為符新例對建築安全的要求,和昌大押的木樓梯重建成石屎樓板,木樓梯被拆走,灣仔綠屋的屋頂更被要求加上鋼架,兩屋最終只保留磚牆,他大感無奈:「當時我覺得如果再做,藍屋只會重蹈覆轍。」
盼部門放寬 各條例互補
舊建築一旦改用途,須按屋宇署建築物的新條例辦事,木樓板不夠安全,一概要變石屎,李仲明質問各部門:「以前藍屋每個單位住二、三十人,現在每單位住兩、三人,為何活化突然變得不安全?」他直指當局的觀念錯誤,認為法例上的公式僅適用於未建的新樓,而非現成樓宇,「換走腐爛的木材,再做負重測試,有根有據,有數可計。」團隊其後說服政府藍屋未改用途,終能保住藍屋內外面貌。
做保育,到頭來花更多時間在扭盡六壬合乎法例,李仲明期望程序可再簡化,他引述外國有做法,被界定為歷史建築則毋須硬性跟從建築條例,「可惜香港的歷史建築評級後仍然『無身分』,否則我們可將部分要求豁免。」他心目中的理想是,古物古迹條例、建築條例及規劃條例均能互補:「徒有保育要求,但不見其他部門配合放寬要求,空談無用。」
另一邊廂,原汁原味活化藍屋固然令人嚮往,但實際做起來相當頭痛,李仲明與同事費煞心思,終復原傳統批盪技術。舊建築一般是用灰砂批盪而非英泥批盪,「灰砂批盪較稀,配合磚牆相對透氣,英泥雖快乾,但太硬會加速破壞磚牆。」最終他與工地師傅同意,以灰砂混合少量英泥做批盪。藍屋的預算緊絀,但李仲明總在其他經費上節省,再投放到保育工序:「我們做保育經常談誠實,不能失真。」
不過保育的持份者除了公眾,亦包括業主及發展商,李仲明說得現實:「對老業主而言是負擔,對私人發展商來說,投資後要保留全部建築,即是無發展?根本無可能。」政府若有心保育,政策上可提供誘因,他舉溫哥華做法為例,若發展商購入舊建築且願意保存,該處發展樓面面積可轉移至發展商的其他地皮,做得好更會獲獎勵額外面積,發展商遂樂意保育,他補上一句:「港府的『一賠一』制度只屬基本補償,並非誘因。」
吸發展商參與保育需誘因
保育工作有別於一般建築項目,李仲明笑言自己身兼多職:有時是法醫,似驗屍官一樣,在藍屋外牆起出三層批盪,了解每層的成分,終找出藍屋原色是白色;有時是研究歷史的學者,要了解舊建築的時代背景,更要做文獻考證,四處翻查舊檔案及舊地圖。
做城市保育,李仲明會走入社區聽居民意見;做古村復修,他要上山下海岸勘察環境,直認做得辛苦:「每個項目,都要貼上自己的時間和人工去做」,不過保育為他帶來的滿足感大於商業項目,通過為城市保存舊物,他確實為文化承傳付出過貢獻,而舊建築活化後可繼續流傳:「盡量留住現有神髓,適當地改造,適當地賦予新功能,才算是傳承。」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