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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大比數通過修訂《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包括限制委員會人數,每名議員最多只可同時出任6個事務委員會委員等。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於電台節目表示,限制委員會人數為確保委員會能有效運作,形容是撥亂反正。

謝偉俊表示,限制委員會人數是要確保委員會有效運作,指以往討論一些具爭議的議題時,有議員一窩蜂進入委員會「霸位」,有些委員會人數甚至多至50至60人,有時開會近2小時,令有些議員無法發言,冀修訂《議事規則》後,能減少此情況出現,並形容今次修訂議案為撥亂反正。

謝偉俊又指,事務委員會屬工作小組,甚少會在委員會投票或決定政策方向。因此審議政策的關鍵在於立法會大會,議員可提出修正案及投票,認為議員仍有很多不同的機會提出意見。

另外,熱血公民鄭松泰在同一電台節目表示,認為今次修訂對議會內的少數派議員不利,形容將議會階級化。鄭松泰質疑若限制議員最多只可同時出任6個事務委員會委員,是否表示直選議員只能加入貼近民生議題的委員會,放棄司法、金融及保安等委員會,又批評今次修改是限制議員表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