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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赴湯杜火」的一對夫婦與16歲少女涉嫌參與前年7月28日上環警民衝突,被控暴動及非法集結罪,最終被判罪名不成立,律政司隨即就案中「共同犯罪計畫」原則向上訴庭尋求法律指引,裁定有關原則適用於「非法集結」與「暴動」罪,而不在現場的「幫兇」亦能以「共同犯罪計劃」原則定罪。

脫罪夫婦之一的湯偉雄就有關裁定上訴至終審法院,上月初獲批,但湯偉雄今日在facebook發文,指近日接獲法庭通知,指案件訂於10月5日和6日一連兩天審理,但他早前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近日得知不獲批,面對高昂法律費,他決定出售2萬套明信片、以每套100元出售作另類「眾籌」,籌款共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