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向企業警告在港經營風險 面臨電子監控或交出數據
07月16日
美國國務院、商務部和國土安全部發表建議,警告在香港的企業受香港法律的約束,包括《港區國安法》,目前根據該法已經拘捕了包括1名美國公民在內的外國公民。
報告表示,企業面臨著未經法庭授權的電子監控,以及將公司和客戶數據交給政府相關的風險。
報告提醒,美國個人和企業應該意識到與受制裁個人或實體接觸的潛在後果,並警告他們可能因遵守美國和其他國際制裁而面臨中國的報復。報告稱,企業應考慮繼續在香港經營或派駐員工的潛在聲譽、經濟和法律風險,並應進行盡職調查。
拜登政府一位高級官員說:「香港去年的發展給跨國公司帶來了顯著的經營運營、財務、法律和聲譽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香港政府實施的政策,破壞了法律和監管環境,而這對個人和企業在香港自由經營和在法律上明確性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