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告美資在港營運風險 李家超:無理指控及炒作
07月17日
李家超續指,《港區國安法》維護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以及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市民不再需要如《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在「黑暴」下擔心人身安全。《港區國安法》明文規定香港特區應當依法保護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他又指摘美國一再假借保護人權為藉口,肆意利用所謂「制裁」及所謂「商業警告」等堆砌舉措,對中國及香港進行抹黑及惡意攻擊,完全不符香港社會及營商環境已回復穩定的事實,稱美國「只會再次毀壞自身公信力,最終自食其果。」
李家超續指美方的霸凌行徑一再顯示,政府採取果斷措施維護國家安全「極其必要及適切」;「沒有安全就沒有繁榮穩定;國家安全才是保障香港營商環境的關鍵」,他表示特區政府會全面深化落實《港區國安法》,繼續努力鞏固《港區國安法》的效果,為國家和特區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