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一名15歲少年在旺角金雞廣場一間遊戲機中心內遭人以滅火筒及膠板圍毆致失去意識,警方事後拘捕7人,其中4人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許肇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今在區域法院判所有被告進入教導所,直言本案絕不能輕判,眾被告對一個毫無還手之力的人施襲,行為令人髮指,但念及他們年紀尚輕,認為教導所能協助他們重新做人,遠離不良朋輩。

被告依次為麥晟浠(17歲)、劉嘉楠(17歲)、胡嘉智(17歲)及黃展博(18歲),同為學生,被控於去年5月16日,在旺角洗衣街金雞廣場2樓一間遊戲機中心內,意圖使林鴻章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許官引述受害人林鴻章的醫療報告指,在接受切除髀臟手術後,免疫力下降,須長期覆診,終生服用抗生素。林亦在口供中提及,本案對其日常生活造成嚴重的影響,間中仍會感到頭痛及頭暈,更因切除髀臟而容易感到疲倦、手軟腳軟。另他早前本獲聘任為倉務員,但因體力問題,最終在3日後便辭職。

許官判刑時直言本案絕不能輕判,林當日被多人圍毆,毫無還擊之力,卻仍遭兇徒用硬物襲擊,林事後可以說是「死過番生」。最終考慮到各被告背景、參與原因及程度等,念在麥、劉、胡均年紀尚輕,入世未深,受朋輩影響犯案,判三人進入教導所。

至於黃,他當日帶頭施襲,對林拳打腳踢,毫不留手。黃後期更用膠牌及滅火桶襲擊林,目的明顯是讓林傷上加傷。許官更認為,林所受到的嚴重傷害均是由黃造成,直指黃的行為如此殘忍,瘋狂向林施襲,行為令人髮指,其所謂痛改前非之心令人質疑。且黃在還押懲教所期間,更依然故我,不斷犯事,如參與飯堂群毆等。而黃之所以不想進入教導所,唯一原因是教導所的總刑期太長。許官最後指,黃終日與黑社會為伍,情況令人擔憂。若黃被判監禁,有可能成為更根深蒂固的不法之徒,最終為了讓其遠離不法分子,判其進入教導所。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