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年認旺角機舖圍毆15歲仔判入教導所 官勸遠離不良朋輩
07月19日
被告依次為麥晟浠(17歲)、劉嘉楠(17歲)、胡嘉智(17歲)及黃展博(18歲),同為學生,被控於去年5月16日,在旺角洗衣街金雞廣場2樓一間遊戲機中心內,意圖使林鴻章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許官引述受害人林鴻章的醫療報告指,在接受切除髀臟手術後,免疫力下降,須長期覆診,終生服用抗生素。林亦在口供中提及,本案對其日常生活造成嚴重的影響,間中仍會感到頭痛及頭暈,更因切除髀臟而容易感到疲倦、手軟腳軟。另他早前本獲聘任為倉務員,但因體力問題,最終在3日後便辭職。
許官判刑時直言本案絕不能輕判,林當日被多人圍毆,毫無還擊之力,卻仍遭兇徒用硬物襲擊,林事後可以說是「死過番生」。最終考慮到各被告背景、參與原因及程度等,念在麥、劉、胡均年紀尚輕,入世未深,受朋輩影響犯案,判三人進入教導所。
至於黃,他當日帶頭施襲,對林拳打腳踢,毫不留手。黃後期更用膠牌及滅火桶襲擊林,目的明顯是讓林傷上加傷。許官更認為,林所受到的嚴重傷害均是由黃造成,直指黃的行為如此殘忍,瘋狂向林施襲,行為令人髮指,其所謂痛改前非之心令人質疑。且黃在還押懲教所期間,更依然故我,不斷犯事,如參與飯堂群毆等。而黃之所以不想進入教導所,唯一原因是教導所的總刑期太長。許官最後指,黃終日與黑社會為伍,情況令人擔憂。若黃被判監禁,有可能成為更根深蒂固的不法之徒,最終為了讓其遠離不法分子,判其進入教導所。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