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暴動案王志榮無罪釋放 律政司已提上訴 07月21日 列印 其中一名涉案被告王志榮。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涉案被告王志榮。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星島日報》得悉,律政司就前年7.21 暴動案中獲判無罪釋放的被告王志榮,已經根據《區域法院條例》第84條以案件呈述的方式提出上訴。案中8名男子被控暴動等罪,其中2人早前已認罪,其餘5人罪成,將於明日判刑。主審法官葉佐文表示,控方就首被告王志榮提出的影片清晰度足夠,但影片內男子的面容與首被告並不完全相像,認為他並非首被告,故判罪名不成立。但法官認為,在首被告家中檢獲的波鞋,與影片中男子所穿的波鞋是一樣,而被告保管有關波鞋是自招嫌疑,與案中證物有所牽連。不批出訟費。記者 徐曉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