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食環署蚊患指數片面 促公布「誘蚊器指數」級別
07月22日
報告指,署方在全港64個地區放置超過3000個誘蚊器,計算發現白紋伊蚊的比率,每月公布「誘蚊器指數」,但未有提供指數所屬的級別和相關說明,讓市民了解蚊患是否達到警戒級別,指數亦只反映本港整體情況,未能顯示各區的蚊患趨勢,容易出現蚊患嚴重的監察地區被其他蚊患相對較輕的監察地區拉低,令人低估了蚊患的情況。署方認為,食環署既然已為「誘蚊器指數」制定不同級別,理應在發布指數時,公布有關級別,讓公眾可按相應的分級說明得知各個監察地區的蚊患嚴重程度及應採取的防蚊及滅蚊措施。
另外,食環署按其工作守則監管防治蟲鼠隊的工作,署方審視3個監察地區的巡查記錄後發現,承辦商隊伍的恒常或突擊巡查,食環署不同職級的巡查人員,均有不足之處。報告指,部分巡查人員沒有做足巡查,或未有在合約管理系統內輸入完成巡查記錄。
報告中,署方向食環署提出8項建議,包括應設立有效的應變機制,盡早為該項指數制訂並公布不同級別和分級說明,令蚊患監察資訊更為確切、統一和簡單易明、善用蚊患指數和相關投訴數據,在蚊患滋擾較嚴重地區進行針對性的滅蚊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