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強檢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4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核酸檢測。

今日錄得一宗由杜拜抵港、涉及L452R變異病毒株而患者在過去21天曾在本港居住的初步確診個案。患者曾到過的一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檢公告。另外,早前一宗涉及L452R變異病毒株的輸入個案曾身處兩個指明地方,相關人士須接受強檢。此外,因應早前涉及L452R變異病毒株而與輸入個案有流行病學關連的個案,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一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需要再次進行檢測。為謹慎起見,已經完成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檢。

任何在6月30日至7月11日期間曾身處銅鑼灣希慎道 8 號裕景商業中心 13 樓 1361 室逸景國際醫療有限公司超過一小時的人士,須於7月2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7月20日至7月2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任何在7月19日下午6時至下午10時或7月20日中午12時至下午6時曾身處鰂魚涌太古城中心(只包括商場)的人士,須於7月2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7月20日至7月2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任何在7月18日下午6時至下午10時曾身處鰂魚涌華蘭路 20 號華蘭中心地下 2-3 號鋪 Food le Parc 的人士,須於7月2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7月20日至7月2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任何在6月26日下午6時至6月27日凌晨零時或7月4日下午2時至下午6時曾身處黃大仙龍翔道 120 號新光中心 2 樓 261 號鋪爭鮮迴轉壽司的人士,須於7月25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7月20日至7月22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