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7歲男子涉嫌在兩個月內,分別於尖沙嘴9間餐廳、店鋪及樓上鋪內,共偷走8部手提電話及一部手提電腦被捕,涉案款項總值約5.5萬元。

警方本月20日接獲兩宗報案,事主為尖沙嘴區內兩間店鋪的員工,報稱工作期間放置於工作枱上的手提電話被盜。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接報後展開調查,經翻查閉路電視及深入的情報收集後,鎖定一名涉案人士。

警員聯同油尖警區刑事情報組前日(21日)在尖沙嘴一間賓館內拘捕一名37歲中國籍男子。行動中,警方檢獲該名男子懷疑於案發時穿著的衣物。

經初步調查,被捕男子懷疑與區內另外7宗以相同手法進行的盜竊案有關。這7宗案件發生於6月及7月,案發地點為餐廳、店鋪及樓上鋪,涉案失物包括8部手提電話及一部手提電腦,總值約5.5萬元。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盜竊是嚴重罪行,任何人干犯盜竊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10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又呼籲市民小心留意自己的財物,避免將財物例如手提電話及銀包放在當眼處,應盡可能將貴重財物放在身邊看管,以免被賊人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