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集貿市場,6月13日發生嚴重氣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內地官方近日公布事故徹查和追責結果,11名省管幹部在內的34名公職人員受到撤職、免職等處分,主要責任方企業11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另有32名相關單位責任人依法被追究責任。

據湖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帳號「湖北發布」通報,經調查,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氣中壓鋼管嚴重鏽蝕破裂,洩漏的天然氣在建築物下方河道內密閉空間聚集,遇上食店排油煙管道火星引發爆炸。事故暴露了違規建設形成的隱患、隱患長期得不到排查整改、物業管理混亂、現場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官方指,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結果認定,十堰東風中燃公司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公司負責人黃某等11名相關人員涉嫌犯罪,已由司法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其餘相關單位的如物業、商家等32名責任人,被依法依紀依規追究責任;另湖北省十堰市委市政府、張灣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人員,對事故負有責任,共計11名省管幹部在內的34名公職人員受到撤職、免職等處理。

氣爆事故發生在6月13日清晨6時42分,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發生燃氣爆炸,事故釀成26人死、138人受傷。主要責任方中燃公司,因未嚴格執行燃氣管道巡線檢查制度及管理疏失,含總經理在內的8人早前已被處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