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懷疑有人非法售賣動物!有網民在社交媒體Facebook群組「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上載圖片,當中顯示阜財街一個生果檔對面擺著鳥籠,上面站著兩隻鸚鵡,有旁邊的發泡膠板上寫有「想賣(買)一隻 1400$」的字句。網民懷疑該個生果檔的印度裔男檔主涉及非法售賣動物,遂透過政府「1823」手機應用程式舉報。

帖文隨即引起關注,有網民懷疑有人捕捉走失雀鳥,或透過領養雀鳥再作轉售;亦有網民留意到圖片中,黃色鸚鵡翼上羽毛有被剪痕跡,懷疑有動物受虐。

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資料,為了保障動物福利和保護動物及公眾健康,香港法例第139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規管動物售賣商、狗隻繁育者及任何售賣或要約出售狗隻人士的活動。任何人士出售或要約出售動物或禽鳥,除了自己的寵物或寵物後代的人士外,都必須領取動物售賣商牌照。

資料來源:「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