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陰霾下,本港多間中小企相繼結業並遣散員工,員工若被拖糧,可轉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請索償。工聯會今日(2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破欠基金的特惠補償款項上限25年不變,而去年度的申請中,有27.2%個案申索的欠薪金額達上限,加上申索時間長達一至兩年,批評做法不合理及不公道,促請政府上調欠薪特惠款項上限至76,000元。

工聯會表示,去年申請破欠基金達3,020人,申請的平均金額為41,482元,惟現時欠薪特惠款項上限為36,000元,超出上限5,482元,而且部份特惠款項上限自1996年以來未有作出調整,建議參考2020年工資中位數19,000元的4倍,即76,000元為參考;其他特惠款項,如代通知金、遣散費、未放年假及法定假期薪酬,則按工資水平變動調整。

工聯會續指,失業的員工申請破欠基金,整個基本申請程序需時約9個月,部分甚或長達一至兩年,建議政府能夠在僱主簽署「無能力支付欠款聲明書」後,即時展開程序,預先審批申請,希望縮減6至10星期的申請時間,協助失業員工盡快取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