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發生期間,有網媒前女記者當時獨家直播襲警過程,事件被定性為「孤狼式恐怖襲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極表重視,該女記者早前已協助調查,惟至前晚,人員再傳召該女記者助查,並持法庭手令到兩處地方,檢走其電腦和手機,又扣留其旅遊證件,女記者昨清晨已獲釋,暫無人被捕。據了解,警方懷疑女記者與疑兇梁健輝「有關連」,加上她拒絕配合調查,警方稍後會委託專家開啟電腦及手機,相信內有刺警案的重大關連資料,對案件的調查極具關鍵性,若有證據顯示有人涉嫌是案中同黨或支持、操控疑兇刺警,將採取拘捕行動。

法輪功旗下網媒「看中國」一名已離職女記者Nina,七月一日晚在銅鑼灣獨家直播警員遇襲一刻,該女記者事後已向警方錄取口供助查,及至前晚十一時,該女記者再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走助查,人員其後持法庭手令,前往兩處地方檢走其電腦和手機,並扣留其旅遊證件,至昨晨約五時半,該女記者才獲准離開柴灣警署,其間沒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

被錄取警誡口供

  記協發表聲明指,該名記者在記協安排的律師陪同下,於刺警案發生翌日到警察總部,向當時負責案件的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錄取了口供,當時警方表明其身分是「協助調查」,警方國安處人員及至前晚到該記者臨時住處,要求她到警署錄取口供,記協的代表律師其後到警署陪同她錄取口供,其身分仍是「協助調查」,卻被錄取警誡口供,並遭搜查寓所和被扣留旅遊證件,記協要求警方交代。

  雖然記協質疑記者因採訪惹禍,但據了解,國安處人員檢取女記者的電腦及手機,相信內藏的資料與刺警案有重大關連,對該案件的調查富關鍵性,警方亦持法庭手令,當中內容列明可搜查新聞材料及相關電子儀器,手令是由指定裁判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一)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所簽發,而探員為女記者錄取口供的所有過程,均由記協替她安排的法律代表陪同下進行。

  另有消息稱,Nina不但曾在法輪功旗下網媒工作,亦是法輪功的信眾,她因對警方調查表現不合作,包括拒絕透露手機和電腦的開啟密碼,警方會委託資訊科技專家開啟有關電子設備,以便調查是否內藏曾經與疑兇聯絡等重要資料,而扣留旅遊證件是基於目前尚未查明她是否與案有關,須防範有人為求逃避刑責離港。

  據悉,警方調查後若發現有證據顯示有人是案中同黨,或支持、操控疑兇襲警,將會採取拘捕行動。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