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刺警過程女記疑「有關連」 國安處持手令檢電腦手機扣證件
07月28日
法輪功旗下網媒「看中國」一名已離職女記者Nina,七月一日晚在銅鑼灣獨家直播警員遇襲一刻,該女記者事後已向警方錄取口供助查,及至前晚十一時,該女記者再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帶走助查,人員其後持法庭手令,前往兩處地方檢走其電腦和手機,並扣留其旅遊證件,至昨晨約五時半,該女記者才獲准離開柴灣警署,其間沒有回應在場記者提問。
被錄取警誡口供
記協發表聲明指,該名記者在記協安排的律師陪同下,於刺警案發生翌日到警察總部,向當時負責案件的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錄取了口供,當時警方表明其身分是「協助調查」,警方國安處人員及至前晚到該記者臨時住處,要求她到警署錄取口供,記協的代表律師其後到警署陪同她錄取口供,其身分仍是「協助調查」,卻被錄取警誡口供,並遭搜查寓所和被扣留旅遊證件,記協要求警方交代。
雖然記協質疑記者因採訪惹禍,但據了解,國安處人員檢取女記者的電腦及手機,相信內藏的資料與刺警案有重大關連,對該案件的調查富關鍵性,警方亦持法庭手令,當中內容列明可搜查新聞材料及相關電子儀器,手令是由指定裁判官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一)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所簽發,而探員為女記者錄取口供的所有過程,均由記協替她安排的法律代表陪同下進行。
另有消息稱,Nina不但曾在法輪功旗下網媒工作,亦是法輪功的信眾,她因對警方調查表現不合作,包括拒絕透露手機和電腦的開啟密碼,警方會委託資訊科技專家開啟有關電子設備,以便調查是否內藏曾經與疑兇聯絡等重要資料,而扣留旅遊證件是基於目前尚未查明她是否與案有關,須防範有人為求逃避刑責離港。
據悉,警方調查後若發現有證據顯示有人是案中同黨,或支持、操控疑兇襲警,將會採取拘捕行動。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