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察總部去年4月收到匿名信,內容大概為匿名男子準備將38枚土製炸彈,放置在全港九各區,又聲言自己擁有搖控器,若警方未能在指定時間找到炸彈,他將於24小時內「撳掣」,全港警察將「玩完」。事後一名男廚師被捕,他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炸彈嚇炸行為罪,李慶年法官指被告是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直指其行為十分危險,不能以「惡作劇」淡化。若法庭輕判容易造成模仿效應,如出現虛報飛機上有炸彈等情況,判刑必須具阻嚇性,終判被告囚22個月。

案情指,警方於去年4月20日接獲一個寄給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的包裹,內藏有懷疑土製炸彈,經檢查後認為不會爆炸,所以沒有進行引爆。3日後,警方再收到一封信件,抬頭亦為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總督察沈俊彥其後打開信件,發現內裏只有一張信,被告在信中稱呼鄧為「PK強」,又寫道「你終於收到呢份土製炸彈禮物,炸你唔死,算你好彩,仲有好大份禮送俾你。我預備咗38個炸彈,放咗喺港九新界某啲地方」、「派啲黑警同防暴狗去搵晒出黎,比兩日時間佢哋去搵,搵唔到嘅話,遙控器在我手一撳掣就你地班黑警玩完」。警方事後透過包裹上的郵資標籤確定被告身分及拘捕。

50歲被告王紹明,被控於2020年4月21日將其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香港有38枚炸彈。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