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他人刑毀港鐵等3公司 無綫前員工獲准保釋 07月29日 列印 案件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資料圖片 無綫電視一名前員工被控煽惑他人刑事毀壞三間公司的財產,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兩名控方證人和離開香港,並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依時到警署報到。報稱技術員的26歲被告張建華,控罪指,他分別在前年8月9日、11月14日和11月19日,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港鐵公司的閉路電視;美心的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及無綫電視的發射站,被控三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6星期,至9月9日再訊,以索取及閱讀相關法律文件等,獲裁判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