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更新對公民發出香港旅遊警示,表示香港政府可能限制個別人士離開香港。

根據在8月1日生效的「2020 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賦予香港入境處官員權力,可以決定禁止個別人士出入境香港。

加拿大旅遊諮詢部門在社交網站Twitter上表示,「根據修正案,包括外國人在內的任何個別人士,有可能因故無法離開香港」。

這則Twitter帖文附上了加拿大政府在3日發出旅遊警示更新的連結,其中提到新修訂的《入境條例》,條文有不清晰之處,但無從釐清。加拿大政府指,法例賦予香港當局權力,以刑事或民事調查個人、其家人、甚至其僱主為由,限制個別人士離境,而受調查人士直到試圖離開香港時,才會知道自己的行動受限制,也難以向當局取得相關資訊。若有加拿大公民離開香港時受到限制,應諮詢律師並通知加拿大駐港領事館。

保安局曾經表示,加入有關賦權條文,目的是為了履行香港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的國際責任,以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有關系統的目的是要求來港而非離港的航機提供乘客資料,並不會對香港居民出入境自由有任何影響。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要求,所有成員須推行預報旅客資料系統,並賦以法律效力。按照有關規定,航空公司須在航機起飛赴港前,向入境處提供所有乘客及機組人員的資料。這只會適用於入境的航班。現時,已有超過90個國家推行該系統,包括歐盟成員國、美國、加拿大及澳洲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引入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是為了提升國際民航保安,同時便利世界各地出入境管制機關對旅客實施更有效管制,而政府防範潛在免遣返聲請人抵港的措施亦可隨之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