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刑。今日被判處即時監禁四星期。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73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7日離開其檢疫地點。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70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9日離開其檢疫地點。

截至今日,共有168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