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衣公司董事涉詐騙中銀550萬美元信用證及洗黑錢 遭廉署起訴
08月10日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被告。
李謀任,59歲,茂榮實業有限公司(茂榮實業)董事兼股東,被控4項控罪,即一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以及3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7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間,與一名茂榮實業僱員及一間供應商的獨資東主一同串謀詐騙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不誠實地向中銀香港申請發出3份以該供應商為受惠人的信用證,但明知並無關於該等信用證的真正基礎商業交易,以及出示包括發票及貨物收據在內的虛假文件,以支持該3項信用證申請,致使有關銀行向該供應商支付款項總額逾550萬美元。
另外3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8月22日至10月10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泛太平洋時裝一個銀行帳戶內3筆總值逾550萬美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等款項。
涉案3筆共逾550萬美元的信用證款項,被指由上述供應商存入泛太平洋時裝的銀行帳戶,其後再轉帳至茂榮實業的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