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北區社區幹事4月中被打電話滋擾12次,17歲青年涉案警誡下稱「一時衝動同貪玩先打電話鬧佢」,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獲准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了事。

案情指,民建聯北區社區幹事柯倩儀4月21日早上10時23分至下午2時19分之間接獲電話滋擾12次,每則電話要不一言不發,要不高聲痛罵。涉案17歲青年羅榮楓警誡下稱「一時衝動同貪玩先打電話鬧佢」。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