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夏博義不連任大律師公會主席
08月17日
消息指,大律師公會較資深的成員眼見自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於二〇一八年連續三屆連任主席後,公會主席便與內地已沒有聯繫,再加上本屆有英國政黨背景的夏博義上場後,更令公會走向「政治化」。夏博義決定不爭取連任的消息一出,有輩份的成員希望公會能夠成功「改朝換代」,由一個「政治中立」,純粹維護rule of law 法律原則的專業人士擔任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
於二〇〇六年成為執業大律師的蘇諾賢,早於上一任主席戴啟思年代,已為公會的執委會成員之一,直至上月下旬他決定請辭執委的職務,並即時生效。蘇諾賢大律師專責處理民事及商業案件,尤其涉及公司股東爭拗,公司合約,信託及遺產範疇,他亦會擔任仲裁員。
根據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於本月十三日更新的資料顯示,蘇諾賢在執委會的職務,現由女大律師蕭淑瑜接替,會內的一千五百多名成員對該名「新執委」安排事前全不知情,有成員質疑公會正副主席,兩名正副名譽秘書及五名遴選出來的執委等約十人,如何界定「補替」執委的資格及條件,恐怕情況疑由「小圈子」拍板。
此外,公會每次公開發出的新聞稿,僅由執委會一小部分人士決定,其他執委會成員也未必知情。早於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即反修例暴力示威事件發生後四個月,當時的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蔡維邦資深大律師、去信時任公會主席戴啟思即時辭去公會所有職務。蔡維邦有感自己和大律師公會的立場存在分歧,尤其在過去幾個月感到不安,故此於前年十月九日晚致函公會主席及其他執委、即時解除在公會副主席、紀律委員會主席、及刑事法委員會主席等職務。
現年六十八歲的夏博義自今年一月上任即發表過不少爭議性評論,引來法律界人士及抨擊。夏博義曾公開表示《香港國安法》不符法治精神,促請港府修改或限制《香港國安法》的運作,又謂「八一八」及「八三一」的非法集結案判刑過重,惹來港澳辦及中聯辦等官媒先後點名炮轟,指他「主席位置還未坐熱」就發表「謬論」,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不容置疑的神聖權力」。
夏博義於去年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駱應淦共同提名,結果在沒有競爭對手或反對票下在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成功當選,而夏博義獲提名後已知自己很大機會當選,故在公會主席選舉前(一月四日)去信辭任英國牛津市聖瑪格麗特(St Margaret)選區議員一職。
他於九十年代與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等人,共同成立民間團體「香港人權監察」,以監察政府的法例、政策和活動,捍衞和促進人權。而「香港人權監察」被指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有政治聯繫,自一九九五年起已收取近一千五百萬港元撥款,更資助了二〇一四年佔中運動的幕後策劃。
夏博義亦被指曾與李柱銘等人前往歐洲,游說歐盟和英國政要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夏博義在二〇一三年亦曾發表《西藏是否具有民族自決權》一文,指明西藏是一個「獨立國家」,認為西藏應有「民族自決權」,又指中國「入侵」西藏,令西藏人民處於「異族奴役、統治和剝削」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