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擬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她表示,即使修例獲通過,亦不代表政府可任意填海。

麥美娟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即使修例獲通過,亦不代表政府可任意填海,仍需符合一定規定及程序,包括需證明填海符合公共用途,亦需經過城規條例及公眾諮詢,以及進行環境評估等。她指,希望政府在土地規劃方面可有多一個選項,不會像現時一樣束手束腳。她建議,修例縮小禁止填海的中央海港範圍,並建議在觀塘及啓德之間建橋,以解決九龍東交通擠塞的問題。

她早前表示,將提出私人條例草案修訂《保護海港條例》,建議設立中央海港範圍,以及賦權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公共用途的任何類別用途而作出填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