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觀塘搗無牌酒吧 拘4負責人26酒客兼發告票
08月22日
行動中,4名本地男負責人,年齡介乎25至27歲,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以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被捕。該單位內14男12女,年齡介乎16至25歲,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被捕,他們亦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人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人員於單位內檢獲一支伸縮棍,經初步調查後,人員拘捕一名26歲本地男負責人亦同時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所有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無牌賣酒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市民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嚴格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協助控制疫情及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