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擊|資深大狀蘇朗年 屢撰文批評中央及特區政府
08月24日
蘇朗年在反修例風波發生前一年,於一八年一月六日已發表一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背叛香港〉為題的文章,事件源於大律師公會曾對一地兩檢合作安排作出猛烈批評,林鄭反擊批評香港部分法律界人士一貫以來的精英心態或者雙重標準,不利香港一國兩制下保持高度自治。蘇朗年在文中斥責林鄭上任不久便在法律問題上批評大律師公會,實際上卻毫無資格去作出批評,直指林鄭間接揭示自己是共產黨員。蘇朗年駁斥指,香港的任何律師均會認為香港的法律制度比中國大陸的法律制度優越得多,中國為了確保共產黨及獨裁統治者的地位,而把法律制度訂得含糊空泛。
蘇朗年在二〇一九年「六一二」反修例示威前夕亦撰文表示,香港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反映中國及香港的法律文化衝突。他指中共政策的核心是虛報事實及謊話連篇,而有關《逃犯條例》的引渡請求之最終決定權在行政長官手上,故是一個政治決定並非司法裁決,他批評政府假裝尊重法治,訛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是以法治為基礎,而政府更拒絕一眾資深大律師就修訂草案提供法律意見。他狠批林鄭在政治兩極化的情況下沒有確保事情受控,反而決定選擇性失聰,不願意妥協,在事件上火上加油。
他又批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狂妄自大,在任期間頑固不化地拒絕聆聽各方意見,只顧着重己見,築起了一堵「不可逾越的中國牆」,隔絕年輕選民的吶喊,而香港的自由法治與內地的獨裁統治大相逕庭,只要有正常思考能力的人,都會害怕被中共直接管治。他亦品評行政會議雖作為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但實質只是由一些愛管閒事的諂媚者所組成。
蘇朗年形容香港的獨立司法制度能令香港變得獨一無二,而全國人大繞過香港立法會的審議,直接把《香港國安法》納入《基本法》,缺乏了普通法所要求的明確性,而只有普通法的異端分子才會接納《香港國安法》模糊不清的規定。而香港政府如一直只顧迎合中央政府的領導,便會摧毁香港引以為傲的普通法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