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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去年初於議員辦事處門外張貼「藍絲與狗不能內進」告示,遭人上門示威。劉的時任男助理與妻子被指襲擊3人及毀壞他們的衣物,共被控5項襲擊罪及2項刑事毀壞罪。涉3項襲擊罪的男被告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案件排定於11月2日開審,期間他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即港幣5000元、不得離港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同案的女被告自7月起便沒有出庭應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32歲辦公室助理李譯喬,否認於去年3月9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名人商業中心605室門口襲擊女子王西萍、何華及男子關新偉。劉家衡妻子、KOL「滅時潘」潘書韻則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王西萍及何華;及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女子楊美容的一條長褲,和女子羅群的一對高跟鞋。

前公民黨深水埗區議員劉家衡上月辭職,數日後於社交媒體上承認已與妻子離港,惟否認「著草」指控。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