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實施垃圾徵費,政府為實施設至少18個月準備期。房屋經理學會會長余珍表示,落實立法徵費做法正確,預料對管理費無大影響。

余珍表示,當落實垃圾徵費後,住戶需要自行購買「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物管公司才會處理。她提到,若有人以其他垃圾袋棄置垃圾,物管公司亦會另備「指定垃圾袋」裝好才棄置,惟相信額外費用有限,對管理費無大影響,她希望政府於適應期內加強宣傳和教育,令市民及早適應新措施。

另外,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笑美則憂慮,三無大廈或在法律實施後出現更多胡亂棄置垃圾逃避收費的問題,她期望政府增加人手,協助前線清潔工。

有市民對垃圾徵費表示不滿,認為政府應循教育市民環保及回收等方向,減少垃圾量。亦有市民認為,如果一家三口每月徵費數十元亦屬合理,惟擔憂徵費實施後,會有更多人隨意將垃圾棄置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