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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費的構思早在2005年環保署公布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提出,立法會今日終於三讀通過垃圾徵費草案。有市民支持立法,認為每月大約支付30至50元的價錢合理。

日後市民棄置家居垃圾,須購買指定垃圾袋,設3公升至100公升等九種容量。以每公升0.11元、三人家庭每天用1個10公升垃圾袋計、即每月要付約33元,綜援戶每月每人有10元援助;工商垃圾則以重量來計算。

有市民就認為,徵費只是治標不治本,有些垃圾無可避免的始終要丟,政府要改善回收配套更加鼓勵市民回收,例如現時三色塑膠桶只回收塑膠樽,但其他塑膠廢物例如發泡膠、膠餐具,就要前往各區的回收點集中處理,並不夠方便。

有市民指,台灣以至內地部分城市已經實行垃圾徵費以至垃圾分類,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現在才開始準備收費,已經太落後。

有環保團體批評,垃圾徵費的過渡期太長,實施日期仍是未知之數。政府早前表示會設立12至18個月的準備期,但現時提到以18個月為基礎,擔心實施徵費時間會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