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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關注環境保育議題的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表示,垃圾徵費終於通過立法,是香港改善環境重要一大步。概念由前局長廖秀冬於2004年提出,原定2007年立法,至今蹉跎了14年,再等18個月「準備期」就是16年了,不過「遲到好過無到」,強調「垃圾徵費只是開始,不是終點」。

他在網上撰文表示,由時任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主持訂立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 (2005-2014)》,於2004年出台,預算於「2007年立法推行廢物收費,以創造直接的經濟誘因去避免和減少廢物」。林超英批評,廖秀冬卸任後,政府官員對固體廢物一事放軟手腳,《大綱》基本擱置,以致香港隨後出現垃圾量年年增加,回收業停滯不前,垃圾堆填區爆滿,倒逼政府興建焚化爐等,而無人敢碰垃圾徵費,結果由2007年拖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