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通過落實垃圾徵費,但當局設18個月作準備期,不會即時實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在電台節目解釋,準備期內,當局會改善現有垃圾收集和回收系統,亦會考慮經濟情況,與立法會商討後才落實,目標是於2023年實施。

黃錦星強調,減廢始於當下,呼籲市民毋須等垃圾徵費正式實施才減廢,認為市民應善用現有的社區回收配套設施,如回收塑膠物料和玻璃樽等。

他認為,生產商未來將增加產品輕型包裝,例如補充裝,它們過往雖未受歡迎,但相信市民未來對此有需求。對於政府會在法例實施初期,向住戶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黃錦星表示,派發時間多長等具體細節仍未商討。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表示,社會早在2005年已開始討論垃圾徵費,認為當局仍要花一年半作準備期,教育市民正確棄置垃圾是匪夷所思,他亦對條例最終何時生效感到擔心。何漢威指,環境業界認為本港廢物問題嚴重,不但未能達到政府希望在明年減廢4成的目標,人均垃圾量更不跌反升,希望政府要多監察路邊垃圾桶的使用情況,以免落實垃圾徵費時,有市民到街上非法棄置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