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就立法會(紀律制裁及遙距會議)修訂條例草案刊憲,日後立法會議員行為不檢,或無合理原因下缺席,而導致會議因法定人數不足而休會,有關議員會被財政處分,亦即扣薪。在特殊情況下,立法會更可遙距開會。《條例草案》將於下月一日交立法會首讀。

政府發言人指,支持立法會建議,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認為有關財政處分,可減少議員行為不檢點及濫用點算人數「拉布」。

同時,《條例草案》授權立法會在實體會議上,藉決議授權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會議,可在指定期間內,以遙距方式舉行,以確保立法會在特殊情況下,仍能繼續履行職能。

對於立法會秘書處計劃日後只製作電子版議事錄,當局在《條例草案》建議,除現時由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印刷的議事錄文本外,由立法會授權印刷或由立法會秘書妥為簽署認證的議事錄文本,亦應接納為該等議事錄的證據。

相關法例修訂獲通過後,立法會將在《議事規則》中訂明進行遙距會議的詳細程序及相關事項,如法定人數、表決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