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位空缺網頁於上周五(27日)刊出多份招聘廣告,當中公務員職位空缺包括警務處招聘警察二級翻譯主任,起薪達2.4萬元,語文能力方面只要求中學文憑試(DSE)或會考中、英文科考獲第3級。

新刊登的公務員招聘中,包括警務處招聘警察二級翻譯主任,月薪由24,070元至42,545元,職責主要為在警署、刑事辦公室或其他警隊單位、組別擔任翻譯、傳譯及擬備控訴書工作,須輪班工作,包括當值夜班,以及在周六、日或公眾假期當值。獲聘用者將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3年,並有望考慮獲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警察二級翻譯主任申請人必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並具備三年翻譯及傳譯或經常講寫英語的工作經驗。申請人亦可持有香港高等院校頒發並獲認可的翻譯/傳譯或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副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此外,申請人英文打字速度須每分鐘達30字,且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DSE或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及能操流利普通話,並於《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