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思明搶眼粉紅造型陪上庭 楊明不小心駕駛案10月再審 08月31日 列印 楊明今再上庭,莊思明同行。 兩人準時到達法院。 有傳媒在法院外等候。 案件押後至10月再審,兩人雙雙步出法院。 上車前未有回答記者提問。 Previous Next 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楊明早前忽然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名,只承認其餘兩項控罪。至4月續審時楊明一度被判還柙,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向法庭提出,承認辯方向被告提供錯誤訊息,令楊明誤以為不會因不小心駕駛控罪接受任何監禁式刑罰,因而推翻兩項已承認控罪,同時表明不再代表被告答辯,獲裁判官批准,案件重新審理並准以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