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粵港澳大灣區執業考試,為法律界所帶來的發展機遇。在會上,新民黨容海恩提到,對於近年大律師公會對內地關係轉差「感到唏噓」,她期望公會未來能放下政治成見,着眼大律師事務,停止分化法律界,阻礙業界發展。

容海恩又指過去多屆大律師公會主席,都會帶領公會與內地頻緊交流,問到出席今次會議的現任主席夏博義,會否承諾帶領公會走入中國。夏博義則回應指,他未擔任公會主席前,曾多次以公會名義到訪內地,未來希望進行更多交流,他願意帶領公會走入中國。

另外,何君堯建議將香港律師監誓權力引伸至大灣區,容許已取得大灣區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在內地為客戶監誓,以免客戶要來往中港兩地處理宣誓事務。律政司普惠避免及解決爭議辦公室主任丁國榮表示,當局會研究相關建議。

至於民建聯周浩鼎則關注到,香港律師在大灣區執業的稅務安排,向政府代表問到大灣區其他城市,會否如廣州般向香港律師提供15%稅務優惠。他又謂,目前中央和特區政府以前海作為試點,容許1萬多間前海企業,選擇使用香港法律簽訂合同,要求當局交代有多少前海企業參與。

丁國榮回應指,目前東莞、中山及肇慶等大灣區城市也有為香港律師提供15%的稅務優惠,至於在前海方面,由於沒有規定採用香港法律簽約的企業須向當局匯報,目前未掌握相關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