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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虐待動物事件時有發生,港大法律學院與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就多年來逾300宗虐待動物案件進行研究,發現大部分個案均涉及動的物主人或其家庭成員,當中更有人藉收集逾百隻狗到所謂的「救援收容所」來換取市民同情捐款,但收容所環境惡劣,任由狗隻靠進食同類生存。

該團隊分析由2013至2019年共335宗,由警方列為懷疑虐待動物案件,並向愛護動物協會求助的個案,當中以造成動物身體創傷的個案最多,佔118宗,其中63宗警方經調查後提出檢控。其次是疏忽照顧或棄養個案,佔102宗,其餘還有向動物落毒、大量囤積動物等。

動物身體創傷的虐待個案中,近4成是由主人或家庭成員造成,另有近2成半是家人向另一名家人的動物或者鄰居的動物施虐「報復」。疏忽照顧個案方面,主要涉及飼養者財政有困難,未有提供食物而將動物棄於私人處所。亦有不少個案涉及有人大量收養流浪狗,但未能為牠們提供足夠空間等。

另有17宗個案被棄養的動物最終死亡或需要人道毀滅,2014年更有人收集逾百隻狗,並將牠們放置在所謂的救援收容所,令狗隻進食同類以求生存。

研究團隊建議,政府制定收容所牌照法例,以監管動物收容所,並引入對動物的謹慎責任,以完善現行反虐待法例,同時監管美容院,動物訓練員和寄養設施的規例,及禁止慈悲放生野生動物等。